【执行故事】万万没想到!走出拘留所大门等待他的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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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刚走出昆明市拘留所大门的王某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是建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
对行政拘留期满的王某宣读拘传票
9月3日,建水县人民法院接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的联系称,被建水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王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乘坐飞机,被安检工作人员查获,依法决定行政拘留5日。
王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之一,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建水法院限制高消费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现在王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坐飞机的高消费行为,已经违反了限制消费令的规定。
带王某到机场公安局领取扣押的证件
王某为何会被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呢?
这事得从2015年说起
案情回顾
2015年10月,被告张某因加盖第三、四层自建房,将工程承包给被告卢某施工,被告卢某将其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被告郑某壵,郑某壵雇佣受害人郑某勇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郑某勇使用的木质梯子断裂,导致其从四楼坠落至一楼当场死亡。
2016年9月5日,建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郑某壵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21027.2元,被告张某、卢某、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16年10月19日,受害人家属申请强制执行,建水法院依法对郑某壵、张某、卢某、王某四名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后,四被执行人仍继续规避执行,在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案件陷入了执行僵局。
但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9月3日,被执行人之一的王某自作聪明,冒用与其容貌相似的弟弟的身份证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乘坐飞机欲前往哈尔滨,哪知机场的安检系统不仅识别出了王某的虚假身份信息,还查询到了其被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
向王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
接到机场公安的消息后,办理该案的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放弃周末休息,于9月7日赶往昆明,在9月8日一早王某的行政拘留期满后,无缝衔接拘传了王某。
9月8日16时40分,执行员将王某带回建水法院。因王某在法院依法进行高消费限制过程中,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规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坐飞机,进行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宣读拘留决定书时,王某这才承诺尽快想办法凑齐赔偿款。
近年来,随着信用惩戒、网络司法查控、追究“拒执罪”等执行措施的不断完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显著提升。今年1至8月,建水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人,限制高消费1462人,冻结存款2260.80万元,扣划存款838.43万元,查封车辆68辆,查封不动产49处,司法拘留34人。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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